索引号: | 11341621003176298D/202010-00037 | 组配分类: | 专项工作 |
发布机构: | 涡阳县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
名称: | 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涡阳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涡政办秘〔2020〕38号 |
生成日期: | 2020-10-12 | 发布日期: | 2020-10-13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涡阳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10月12日
涡阳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发〔2020〕55号)精神,切实抓好全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全面提升我县基层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县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为依托,实施全县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全面覆盖我县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到2023年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的能力、水平显著提升。
二、实施步骤
(一)到2020年底前,编制完善县、镇(街道、开发区)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面公开各类主动公开事项,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信息。建立完善信息管理、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和相关制度。
(二)到2021年底前,全面落实基层政务公开各项制度,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公开事项清单,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汇总编制办事服务一本通。在县市民中心及有条件的镇(街道、开发区)、村(居)为民服务中心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和工作流程嵌入部门业务系统。创建县、镇(街道、开发区)创新示范区和示范点,积极申报省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示范区。
(三)到2022年底前,将国务院部(委)及省政府相关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以外的其他领域公开标准纳入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基本实现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各领域各环节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并实现常态化公开;加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完善服务功能;基层政务公开内容更加标准、制度更加定型、平台更加规范、体系更加完备,有效解决政务公开随意性大、公开内容质量不高、公开平台不统一、解读回应不到位等问题。
(四)到2023年底前,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组织开展工作效果评估,巩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成果和成效。
三、主要任务
(一)高标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清单目录
1.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认真对照国务院部门已制定的国土空间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征地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市政服务等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参考借鉴全省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每个环节产生的政府信息,逐项认定公开属性,2020年10月底前形成县、镇(街道、开发区)两级政务公开事项清单。
2.编制政务公开事项目录。依据政务公开事项清单,逐项确定公开标准,于2020年11月底前编制完善县、镇(街道、开发区)两级基层公开事项目录,公开任务要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单位。编制目录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体现本地和领域特点,避免公开事项及标准“一刀切”。26个试点领域外的其他领域,要及时根据标准指引及参考目录,将有关公开事项纳入公开目录。县政府相关部门要积极对接省市政府部门,督促指导县、镇(街道、开发区)抓好26个试点领域及其他领域标准指引的贯彻落实。
(二)高质量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体系
1.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和发布。要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机制,拟定公文时要提出公开属性建议;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印发公文时明确标注“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等字样。对政府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对已发布的信息要定期评估,动态调整。推进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和工作流程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2.完善解读回应工作机制。要建立完善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制度,固化政策解读工作流程,全面落实政策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运用新闻发布会、公告公示栏、简明问答、图表图解、案例说明、“明白卡”“一封信”等多种方式,对重要政策进行解读;针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误解疑虑,要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予以回应。
3.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要依托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立完善县域统一的网络受理平台,提高依申请公开网上办理能力,实现实时查询、追溯。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等各个工作环节,规范答复口径、推行标准文本,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专业化、法治化水平。
4.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要深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对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进行解释说明,政策实施、项目推进中要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家、商会、行业协会等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制度。
5.完善考核机制。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政办〔2017〕18号)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考核体系,分值权重不低于4%。提高考核的针对性和科学性,明确考核的范围、标准、环节、程序,强化结果运用。利用第三方机构测评、民意调查、网上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基层政务公开社会评议,聚焦群众需求,完善公开方式,提升公开质量。
(三)全方位加强基层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加强政务公开平台标准化建设。要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栏等平台的作用,更多运用信息化手段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县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基层政务公开第一平台,要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基层政务公开专题等形式,集中发布本级政府及部门、镇(街道、开发区)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优化信息检索等功能,完善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便利企业和群众。适时采用移动APP、微信小程序等形式,精准推送政府信息。积极借助县级融媒体中心的优势和渠道,扩大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
2.在县市民中心及镇(街道、开发区)、村(居)为民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场所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为公众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自助办事查询等服务。
(四)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
1.要通过政府网站、“皖事通”平台、自助办事服务终端等渠道,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
2.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制度,利用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短信等方式,对政务服务信息主动精准推送,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并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五)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
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要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编制村(居)民委员会公开事项清单,使县、镇(街道、开发区)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通过村(居)民微信群、益农信息社、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形式,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涉及基层群众利益方面的内容。有条件的镇(街道、开发区)可以在村(社区)设置信息查阅点或配备查阅设备,方便群众获取信息。
(六)积极创建基层标准化规范化示范区和示范点
1.推行政府公开日活动。探索设立县、镇(街道、开发区)两级“政府开放日”,依托示范区和示范点定期开展“公民走进机关”“网络问政”、评议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等活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应积极主动接待公众来访,认真回答公众的咨询事项,让人民群众近距离、全方位感受政府工作的运转流程,增强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理解与信任。
2.积极开展示范区和示范点创建工作。从2020年下半年开始,选择一批工作基础好,人员队伍强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单位作为县级示范区和示范点开展创建工作。按照“创建主体申请,县政办会同县直有关部门确定”的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建主体确定为涡阳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示范点,以点带面,推动示范区建设。自2021年起积极申报省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示范区,示范区要围绕公开领域、公开内容、公开渠道等方面积极创新,先行先试,发挥典型带动作用。积极出台推进示范区、示范点建设的政策措施,加大对示范区和示范点建设工作资金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示范单位充实机构人员,找准着力方向和重点,创新开展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坚持求真务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各项工作抓实抓好。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协调、推进职责,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县政办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调度和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落实、抓创新,统筹推进各项重点任务。县直有关部门要对所负责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落实工作进行督促指导。要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与宣传、网信、政务服务、融媒体中心等单位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宣传交流,依托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广泛宣传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和特色做法。
(二)加强队伍建设。县政办是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牵头单位,要充实加强政务公开精干力量,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各单位要明确工作机构,配齐必要的专职人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要加强培训,把政务公开纳入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结合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采用集中培训、专题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不断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工作交流。学习借鉴蒙城县等国家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单位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县政府门户网站要开设工作专题,及时公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情况,通过对标学习、观摩考察、工作研讨等方式开展经验交流,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四)加强监督评价。县政办要加大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的考核力度,提高分值比重,从2020年起,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作为政务公开考核的重要内容。县政办要加强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情况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跟踪督办、评价打分。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项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县政府将根据工作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对成效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予以督促整改、通报批评。
附件:1.2020年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
2.县直26个试点领域业务主管部门名单
附件1
2020年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
工作任务 |
主体责任单位 |
具体要求 |
完成 时限 |
1.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 |
县政办、县直26个试点领域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 |
对照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参考借鉴全省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每个环节产生的政府信息,逐项认定公开属性,形成县、镇(街道、开发区)两级政务公开事项清单。 |
2020年10月底前 |
2.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
县政办、县直26个试点领域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 |
依据政务公开事项清单,逐项确定公开标准,编制完善县、镇(街道、开发区)两级基层公开事项目录,公开任务要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单位。 |
2020年11月底前 |
3.及时将其他领域公开标准纳入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 |
县政办等县直有关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 |
26个试点领域外的其他领域,要及时根据标准指引及参考目录,将有关公开事项纳入公开目录。 |
2022年6月30日前 |
4.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和发布 |
县政办等县直有关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 |
(1)要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机制,拟定公文时要提出公开属性建议。 (2)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印发公文时明确标注“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等字样。 (3)对政府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对已发布的信息要定期评估,动态调整。
|
2020年12月底前 |
5.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
县政办等县直有关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 |
推进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和工作流程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
2021年12月底前 |
6.建立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 |
县政办、县司法局等县直有关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 |
(1)制定公众参与政府行政决策的工作制度,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参与方式、参与渠道,并向社会公开。 (2)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家、商会、行业协会等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制度。 (3)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 (4)对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进行解释说明,政策实施、项目推进中要及时回应公众关切。 |
2020年12月底前 |
7.建立完善解读回应工作机制 |
县政办、县司法局等县直有关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 |
(1)建立完善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制度,固化政策解读工作流程,全面落实政策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 (2)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运用新闻发布会、公告公示栏、简明问答、图表图解、案例说明、“明白卡”“一封信”等多种方式,对重要政策进行解读。 (3)针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误解疑虑,要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予以回应。 |
2020年12月底前 |
8.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 |
县政办、县司法局等县直有关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 |
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等各个工作环节,规范答复口径、推行标准文本,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专业化、法治化水平。 |
2020年12月底前 |
9.建立完善县域统一的依申请公开受理平台 |
县政办、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
要依托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立完善县域统一的网络受理平台,提高依申请公开网上办理能力,实现实时查询、追溯。 |
2021年12月底前 |
10.完善基层政务公开考核评议机制 |
县政办 |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考核体系,分值权重不低于4%。提高考核的针对性和科学性,明确考核的范围、标准、环节、程序,强化结果运用。利用第三方机构测评、民意调查、网上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基层政务公开社会评议,聚焦群众需求,完善公开方式,提升公开质量。 |
2020年12月底前 |
11.加强政务公平台标准化建设 |
县政办、县数据资源管理局等县直有关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 |
县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基层政务公开第一平台,要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基层政务公开专题等形式,集中发布本级政府及部门、镇(街道、开发区)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优化信息检索等功能,完善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便利企业和群众。 |
2021年9月底前 |
12.拓宽公开渠道 |
县委宣传部、县广播电视台等县直有关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 |
适时采用移动APP、微信小程序等形式,精准推送政府信息。积极借助县级融媒体中心的优势和渠道,扩大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 |
2021年9月底前 |
县档案馆、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文旅体局等县直有关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 |
在县市民中心及镇(街道、开发区)、村(居)为民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场所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为公众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自助办事查询等服务。 |
2021年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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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 |
县数据资源管理局等县直有关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 |
通过政府网站、“皖事通”平台、自助办事服务终端等渠道,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 |
2020年12月底前 |
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经信局、县市场局等县直有关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
|
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制度,利用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短信等方式,对政务服务信息主动精准推送,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 |
2020年12月底前 |
|
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并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
2021年12月底前 |
||
14.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 |
县扶贫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县直有关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 |
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编制村(居)民委员会公开事项清单。 |
2021年12月底前 |
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使县、镇(街道、开发区)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 |
2022年9月底前 |
||
通过村(居)民微信群、益农信息社、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形式,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涉及基层群众利益方面的内容。有条件的镇(街道、开发区)可以在村(社区)设置信息查阅点或配备查阅设备,方便群众获取信息。 |
2022年9月底前 |
||
15.推行政府公开日活动 |
县政办、县数据资源管理局等县直有关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 |
探索设立县、镇(街道、开发区)两级“政府开放日”,依托示范区和示范点定期开展“公民走进机关”、“网络问政”、评议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等活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应积极主动接待公众来访,认真回答公众的咨询事项,让人民群众近距离、全方位感受政府工作的运转流程,增强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理解与信任。 |
2021年12月底前 |
16.积极创建基层标准化规范化示范区和示范点 |
县政办、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有关单位 |
从2020年下半年开始,选择一批工作基础好,人员队伍强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单位作为县级示范区和示范点开展创建工作。按照“创建主体申请,县政府办公室会同县直有关部门确定”的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建主体确定为涡阳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示范点,以点带面、推动示范区建设。自2021年起积极申报省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示范区,示范区要围绕公开领域、公开内容、公开渠道等方面积极创新,先行先试,发挥典型带动作用。积极出台推进示范区、示范点建设的政策措施,加大对示范区和示范点建设工作资金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示范单位充实机构人员,找准着力方向和重点,创新开展工作。 |
2021年12月底前 |
17.加强组织领导 |
县政办、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数据资源管理局等县直有关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 |
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协调、推进职责,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调度和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落实、抓创新,统筹推进各项重点任务。县直有关部门要对所负责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落实工作进行督促指导。要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与宣传、网信、政务服务、融媒体中心等单位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宣传交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广泛宣传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和特色做法。 |
2020年12月底前 |
18.加强队伍建设 |
县政办、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有关单位 |
县政府办公室是基层政务公开的牵头单位,要充实加强政务公开精干力量,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各单位要明确工作机构,配齐必要的专职人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 |
2020年12月底前 |
县政办、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党校、县直有关单位 |
要加强培训,把政务公开纳入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结合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采用集中培训、专题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不断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 |
持续推进 |
|
19.加强工作交流 |
县政办、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公开各主体单位 |
学习借鉴蒙城县等国家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单位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县政府门户网站要开设工作专题,及时公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情况,通过对标学习、观摩考察、工作研讨等方式开展经验交流,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
持续推进 |
20.加强监督评价 |
县政办 |
要加大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的考核力度,提高分值比重,从2020年起,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作为政务公开考核的重要内容。 |
持续推进 |
县政办 |
县政府办公室要加强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情况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跟踪督办、评价打分。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项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
长期坚持 |
|
县政办、县委宣传部、县广播电视台、县数据资源管理局等县直有关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 |
要加强理论研究,及时总结经验、改进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及遇到的问题和思考等信息发布在本单位“监督保障”栏目下的“专项工作”子栏目里;同时依托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宣传推广,加强工作交流,促进问题解决。 |
长期坚持 |
附件2
县直26个试点领域业务责任单位名单
序号 |
试点领域 |
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1 |
国土空间规划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各镇(街道、开发区) |
2 |
重大建设项目 |
县发改委 |
公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水利局、重点工程建设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各镇(街道、开发区) |
3 |
公共资源交易 |
县发改委 |
公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 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开发区) |
4 |
财政预决算 |
县财政局 |
各镇(街道、开发区) |
5 |
安全生产 |
县应急局 |
气象局、各镇(街道、开发区) |
6 |
税收管理 |
县税务局 |
各镇(街道、开发区) |
7 |
征地补偿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各镇(街道、开发区) |
8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
县住房发展中心 |
住建局、各镇(街道、开发区) |
9 |
保障性住房 |
县住建局 |
各镇(街道、开发区) |
10 |
农村危房改造 |
县住建局 |
各镇(街道、开发区) |
11 |
生态环境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各镇(街道、开发区) |
12 |
公共文化服务 |
县文旅体局 |
各镇(街道、开发区) |
13 |
公共法律服务 |
县司法局 |
各镇(街道、开发区) |
14 |
扶贫 |
县扶贫局 |
各镇(街道、开发区) |
15 |
救灾 |
县应急局 |
各镇(街道、开发区) |
16 |
食品药品监管 |
县市场局 |
各镇(街道、开发区) |
17 |
城市综合执法 |
县住建局、城管局 |
发改委、城市管理局、公管局、住房发展中心、住房公积金办公室、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各镇(街道、开发区) |
18 |
就业创业 |
县人社局 |
各镇(街道、开发区) |
19 |
社会保险 |
县人社局 |
各镇(街道、开发区) |
20 |
社会救助 |
县民政局 |
各镇(街道、开发区) |
21 |
养老服务 |
县民政局 |
各镇(街道、开发区) |
22 |
户籍管理 |
县公安局 |
各镇(街道、开发区) |
23 |
涉农补贴 |
县农业农村局 |
各镇(街道、开发区) |
24 |
义务教育 |
县教育局 |
各镇(街道、开发区) |
25 |
卫生健康 |
县卫健委 |
各镇(街道、开发区) |
26 |
市政服务 |
县住建局 |
县城市管理局、各镇(街道、开发区) |
主办:涡阳县人民政府 承办: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涡阳县紫光大道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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